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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职责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财务处工作职责


财务处是在学院党政领导下,按照国家有关的财经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布置的任务,实行“统一领导、集中核算、分级管理”的财务管理体制,依法管理学院财务收支活动的职能部门。其主要职责是:

1.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,执行学院党委会、院长办公会议的各项决议,并根据学院特点,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,规范学院的财经行为,确保各项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的贯彻执行。

2.依据学院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事业计划,负责组织编制学院综合预算收支计划,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,定期向院领导汇报预算执行情况,及时提供准确的数据资料为院领导决策服务。

3.按照《会计法》、《高等学校财务制度》的规定,负责学院各项经费、专项经费、党费回拨经费、基本建设资金、工会经费、一卡通资金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,及时按要求编制、报送各类报表,准确地提供各种财务信息。按会计档案的工作规范,安全、及时、准确地做好各类财会档案的整理、装订、保管及归档工作。

4.加强内部资金管理,提高资金运行效益,积极支持学院教育事业发展和学院基本建设,监督经济合同的执行,建立债权、债务清理制度,做好债权、债务清理工作。

5.参与学院的各项经济政策的制定,加强对学院财务的宏观调控,合理调度资金,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和效益。

6. 负责全校人员工资、津贴和福利的发放工作;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劳动社会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公积金的管理工作。

7.会同学工处,做好学生奖学金、助学金的审核与发放工作。

8. 负责收费管理、票据管理和纳税申报工作,组织办理收费项目的审核、报批和年检工作,及时向税务部门办理纳税申报,负责全校财政票据和税务发票的管理工作。

9.做好与联办单位、省电大、县工作站和教学班的有关财务收支结算的工作。

10.保证国家政策、法令和财务制度的贯彻执行。维护财经纪律,加强经济核算,提高经济效益,对学院的收支实行稽核制度。做好财务改革创新工作,加强财务管理,不断提升经费保障能力与服务水平。

11.负责财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,组织岗位业务学习和培训,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理论水平。

12.完成院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
  

  

201710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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